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关于对获得“全国模范教师”和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人员高定工资的通知 )其他冀人社办〔2009〕 179号2009-10-260 次下载13.98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,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。在新窗口打开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