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部办公厅《关于卖淫嫖娼人员被收容教育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复函》 其他劳办发[1997]49号1997-05-300 次下载11.25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,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。在新窗口打开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