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》若干问题的处理补充意见((79)冀革劳字第122号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三日)其他(79)冀革劳字第122号1979-04-230 次下载16.55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,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。在新窗口打开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