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原行业统筹企业1999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过度办法的通知》其他冀劳社办[2004]46号1999-05-040 次下载16.12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,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。在新窗口打开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