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》冀劳社[2002]90号其他冀劳社[2002]90号2002-11-260 次下载12.36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,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。在新窗口打开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