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问答仲裁类
用人单位在哪些法定情形下,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?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,用人单位享有单方即时解除权。该类解除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,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。 一、六项法定情形 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:录用条件已向劳动者明确告知、考核标准客观可量化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考核未达到录用要求。 2、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制定,并完成公示或告知劳动者;劳动者违纪行为需达到“严重”程度,处罚尺度具备合理性。 3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履职存在重大过失或存在谋取私利行为,且所造成损害达到制度约定或司法认定的重大标准。 4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 满足下列任一情形即可适用:兼职行为严重影响本职工作;用人单位提出后,劳动者仍不终止双重劳动关系。 5、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,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典型情形:劳动者伪造学历、职业资质、工作履历等材料,诱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 6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指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等刑罚。需要注意:行政拘留、刑事拘留不属于“被追究刑事责任”,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 二、实务提示 1、该解除类型属于过错性解除,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;举证不充分的,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,需支付2N赔偿金。 2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通知程序,依法向劳动者送达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 3、不得扩大法条适用范围,轻微违纪、一般履职过失,不能直接认定为上述法定过错情形。 合规小结 只有劳动者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,用人单位方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,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。用人单位务必留存完整证据链,确保解除程序合法。
